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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体二氧化碳安全技术说明书

作者:admin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12-27 08:16     浏览次数 :


  第一部分 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  化学品中文名称:液体二氧化碳

  化学品英文名称:liquid Carbon dioxide
  企业名称:曲阜市天同化工有限公司
  地址:曲阜市葛庄老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邮编:273100
  电子邮件地址: huigyd@126.com
  网址:www.qftthg.com 
  传真号码:0537-4491758
  企业应急电话:0537-3990848 
  国家应急电话:0532-3889090
  第二部分  地区 成分/组成信息
  化学品名称 纯品/混合物 XAS  NO 有害成分 浓 度 
  液体二氧化碳 纯品 124-38-9 二氧化碳 ≥99 % 
  第三部分  危险性概述
  危险性类别: 第2. 2类    不燃气体
  侵入途径:吸入和皮肤接触 
  健康危害:本身无毒。但空气中浓度超过3%时能出现呼吸困难、头痛眩晕、呕吐等。10%以上时出现视力障碍、痉挛、呼吸加快、血压升高、意识丧失。25%以上时,出现神经抑制、昏睡、痉挛、窒息至死。接触液体二氧化碳可引起冻伤。
  环境危害:大气中二氧化碳增加产生温室效应。
  爆炸危险:盛装液体二氧化碳容器遇明火高温,容器内压力升高有开裂爆炸危险。
  第四部分  急救措施
  皮肤接触:用水冲洗,就医
  眼睛接触:就医
  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,移至空气新鲜处,呼吸困难时输氧,如呼吸和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并及时就医
  第五部分   消防措施
  危险特性:盛装液体二氧化碳的设备与容器遇高温、明火有爆炸危险,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。
  有害燃烧物:无
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:用水冷却设备或容器,选用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。
  第六部分  泄漏应急处理
  应急处理:迅速撤离现场保持现场通风。穿戴防护用具进入现场堵漏气瓶泄漏无法堵漏时,将其移至空旷安全处放空。液体二氧化碳泄漏要有防寒护具
  第七部分 操作处置与储存
 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:密封操作,加强通风,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守操作规程,持证上岗。充装时按充装系数要求控制充装量严禁超装。接触二氧化碳要穿戴好护具防止冻伤。
  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通风库房,远离火种热源,保持容器密封,气瓶应有防倒措施,大于10立方米贮槽不能放在室内。
  第八部分  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  最高允许浓度:中国MAC(mg/m3)18000
  监测方法:化学分析 
  工程控制: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
  呼吸系统防护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人员撤离现场,紧急事态抢救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。
  眼睛防护:戴面罩。
  手防护:戴防寒手套。
  其它防护:工作现场禁止烟火,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。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。
  第九部分  理化特性
  外观与性状:无色无味,不燃气体
  熔点:(℃)-56.6         相对密度(水=1):0.9295
  沸点:(℃)-78.5(升华点)         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1.53
  饱和蒸汽压(Kpa):3485.6kpa(0C)     临界温度:(0C)31.0
  临界压力(Mpa):7.382 
  溶解性:能熔于水,烃类及大多数有机溶剂。
  主要用途:冷却剂、焊接、铸造工业、灭火剂、化工原料
  第十部分  稳定性和反应性
  稳定性:稳定
  禁配物:活泼金属
  避免接触的条件:明火高热(容器盛装时)
  聚合危害:不发生
  分解产物:无
  第十一部分  毒理学资料
  急性中毒:二氧化碳没有毒性,但二氧化碳浓度高时就会改变血液的PH值,长时间吸入二氧化碳将引起代谢障碍。当空气中浓度超过3%时能出现呼吸困难、头痛眩晕、呕吐等。浓度超过10%时出现视力障碍、痉挛、呼吸加快、血压升高、意识丧失。浓度超过25%以上时,出现神经抑制、昏睡、痉挛、窒息死亡。
  第十二部分  生态学资料
  生态降解:未查明
  非生物降解:无
  其它害处:对环境有影响如温室效应。
  第十三部分   废弃处置
  废气物性质:非危险废气物
  废气处置方法:排入大气。 
  第十四部分  运输信息
  危险货物编号:22019(气)    22020(液)
  UN编号: 1013(气)   2187(液态)   1845(固)
  包装标志:不可燃气体
  包装分类:Ⅲ
  包装方法:气瓶,低温容器
  运输注意事项:防止日光曝晒,不能靠近高温火源,气瓶戴瓶帽和防震圈,气瓶搬运过程中不能抛、滚、滑、空运、铁路限量运输。槽车运输槽内压力不能超压。
  第十五部分  法规信息        
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,使用、储存、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。
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(GB13690-1992)将其划为第2.2类中不燃气体
  第十六部分   其它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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